丰德成达中心项目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德成达中心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通知》(川投资备[51010013091201]0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中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成都中达投资有限公司。丰德成达中心幕墙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丰德成达中心幕墙工程。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99号。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幕墙工程面积:约6万平方米。
2.5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工期指幕墙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式幕墙施工工期,框架式幕墙施工穿插进行)。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省外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1.2 2013年至今注册资金或平均净资产不小于20000万元;
3.1.3 2013年至今至少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幕墙建筑面积在3万平米及以上,且高度为130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3.1.4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类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至少12个月,有本单位12个月以上社保记录,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项目经理2013年至今至少已完成有1个单元体幕墙工程(工程可不限于本投标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同一企业集团体系、同一股东控股或参股等具有特定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 18日至2017年 1月23日,2月6日至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99号成都中达投资有限公司4楼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7年 3 月 22 日 9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99号成都中达投资有限公司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中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99号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28-86611294
成都中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6日